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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存包柜管理规定 1.读者应按要求使用图书馆统一备置的柜门锁及钥匙。使用时到阅览室值班老师处凭学生证领取。2.每天晚上21点闭馆之前,读者应将所存物品取走,交回柜门锁及钥匙。3.为保证个人财产安全,请读者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存包柜。如有丢失,本馆不予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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